| 我县荣膺“全省县域经济十强” 将享受相当于省辖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
|
| 2005-12-20 14:45 文章来源:今日宁乡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12月15日闭幕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表彰奖励了2004年度县域经济强县,我县名列全省首度排出的县域经济十强之一。县委书记虢正贵从省委领导手中接过湖南省县域经济强县牌匾,标志着我县已成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领跑者。
此次纳入由省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统计局联合考核的县、市(区)共有97个。我县去年实现财政总收入5.25亿元,GDP102.21亿元,人均财政总收入429元,人均GDP8352元,达到经济强县(市)指标要求。
据悉,省委还将对我县等经济强县扩大22项经济管理权限,同时赋予经济强县(市)相当于省辖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市州审批的事项外,现由市州审批的其他事项由经济强县(市)自行审批,报市州备案;需经市州审核、报省审批的事项,由经济强县(市)审核后直接报省审批,报市州备案。经济强县(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在报所属市州有关部门汇总的同时抄报省直有关部门。需省政府审批的各项建设用地,由经济强县(市)政府直接报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市州核发的证照外,现由市州核发的其他证照,由经济强县(市)直接审查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