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县酒类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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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16 15:49 文章来源:宁乡县商务局局长 喻孝礼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同志们: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酒类监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我县酒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首次召开的规模较大的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实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传达贯彻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今后一段时期酒类监管工作任务。省、市领导亲临会议,将作重要要指示,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亚军同志亲自参加并将作重要讲话。下面,受县酒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我就做好全县酒类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入贯彻省市酒管工作会议精神
去年12月份,湖南省商务厅在长沙召开了全省酒业工作会议,今年8月份,市人民政府在通程大酒店召开了全市酒管工作会。综合省市会议的内容,向大家扼要进行传达。
(一)对前段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一是加强了法制建设,继商务部颁发《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两项标准,我省颁布了《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二是加强了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注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市场监管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保名扶优相结合。三是注重管理手段与营销方式创新。四是加强了对酒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酒类专业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了酒类经营者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二)对目前酒类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一是酒类经营主体小、弱、散,市场秩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假冒伪劣酒类还充斥市场;二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三是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还亟待加强,政府对酒类流通领域的管理方法还比较简单,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还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三)明确了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点一是实现酒类管理法制化;二是实现酒类管理现代化;三是实现酒类管理信息化;四是实现酒类管理科学化。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加强酒类监管的重要意义;二是提升管理水平,全力推进酒类监管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形成酒类监管的工作合力。同时对工商、公安、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酒业工作会议的精神实质,结合我县实际,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促进我县酒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统一思想,深刻认识酒类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今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施,《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也于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办法》和《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表明酒类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酒类管理,是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必然选择。酒类商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由于酒类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酒大量充斥市场,严重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着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加强酒类管理,是一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酒类管理,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酒是一把双刃剑,适量饮酒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喜好,但如果饮用了劣质酒或问题酒,就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甚至导致重大酒类事故发生,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由于对酒类市场疏于管理,未成年人饮酒现象相当普遍,给社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认识到,严格酒类管理同时也是社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加强酒类管理,是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有着悠久的酿酒历史,酒类产业有着厚重的文化积淀,是极具发展潜力和潜在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我县的酒业发展方兴未艾,优势明显,潜力很大。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争取暴利,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既坑害了消费者,又扰乱了酒类商品市场,同时给经营商造成损害,丢失了市场份额。因此,加强酒类管理,不仅有利于酒类行业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能促进酒类产销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确保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四)加强酒类管理,是维护国家重大经济利益的内在要求。酒是一种高利税商品,古往今来各国政府都把酒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收入来源,高度重视对酒的管理,防止国家税收流失。许多国家都把酒类流通环节作为搞好税收监管的重要切入点,大多数国家实行酒类专卖制度,我国也有不少地区实行了酒类专卖管理。对酒类流通环节加强管理,将为强化酒税征管创造有利条件,能更好地维护国家经济利益。
三、明确责任,酒类监管基础工作稳步推进
依法治酒是酒类管理工作的保证和根基。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的出台,为我们推动酒类流通法制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依据,奠定了法制基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和《条例》,我县酒类监管基础性工作实现了稳步推进:
1、组建了酒类管理机构。县人民政府于去年11月成立了酒类监管领导小组,亚军县长亲自担任组长,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公安局等为成员单位,在商务局设立了酒管办公室,负责酒管日常工作。商务局高度重视酒管工作,局长总负责,一名副局长亲自抓,并选定五人组成了酒类监管专业队伍。
2、培训了专业监管人员。为了提高酒类监管人员工作水平,商务局组织干职工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开展了三次集中讨论活动。今年三月份以来,先后七次派专业人员参加了省、市组织的酒管工作会议和培训班。我县酒管专业人员,通过认真学习,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考试合格取得了由市法制办核发的“酒管执法证”。此外商务局还组团赴南县和湘乡市考察学习了酒管工作的先进经验。
3、深入调研,掌握了酒类产销情况。今年三月开始,县酒管办对全县的酒类产销情况进行了为期四个月的认真调研。先后深入调查了解了流沙河、双凫铺、枫木桥、偕乐桥、道林、花明楼、玉潭等八个乡镇112户农村批零酒类经营店和烟酒专营专卖店。开展了酒类经营备案登记一条街商店试点工作。将人民路街户酒类批零店选定为试点,进行了备案登记摸底,宣传解释了《条例》和《办法》,探索了规范酒品市场管理方法,为办理颁发批发许可证和零售备案登记证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对全县酒类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了普查,据初步统计,我县现有酒类生产厂家212个,其中上规模有生产许可证的酒类生产企业两家,初具规模的近30家,作坊式的个体谷酒厂180余家。全县酒类批发零售经营网点近8000个。
4、结合实际,制定了酒类监管工作方案。根据《条例》和《办法》,按照各级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酒管办制定了《宁乡县实施〈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工作规划》,起草了《宁乡县酒类监督实施方案》,宁乡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酒类产销管理的通告》。
四、强化措施,全面铺开,扎实推进我县酒类监管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办法》《条例》,努力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促进我县酒类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酒类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创我县依法治酒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凡在我县区域内的酒类生产者,大酒店、宾馆、超市、酒吧、餐馆、歌厅、茶馆、酒类批发商、酒类零售商等都应严格遵守《条例》和《办法》。
1、严格酒类监管,酒类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酒类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酒类零售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2、各酒类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必须悬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警示牌。
3、全面推行酒类市场准入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实行酒类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严格《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酒类经销单位购销酒类商品要实行索证索单,建立严格的酒类购销登记台账,要详细记载出入库,进货来源,销售去向,数量、时间,做到单随货走,货单相符。
4、推进酒类流通现代化。陈旧流通方式,是酒类市场存在种种问题的重要原因。要大力发展酒类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大型的酒类连锁经营配送企业,把酒类营销与“万村千乡” 市场建设工程结合起来,确保农村酒类市场消费安全。要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酒类商品和一流的服务,使酒类经营向规模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
5、积极投入“湖南省放心酒工程示范店”建设,建立酒类流通信用档案。对各个经销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信用、不良信用和产品信用等信息进行记录,构建信用监督和失信警戒机制,使之成为优秀企业的光荣榜,失信企业的黑名单,消费者的安全手册。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放心酒工程示范店”的标准,给一批明星和优良企业授予省级、市级、县级授予优秀企业“放心酒工程示范店”称号。
(三)工作步骤
酒类监督管理是一项既艰巨又紧迫的长期性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严肃认真,有序推进,主要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9月份至11月上旬)
(1)召开县酒类监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强调各酒类监管成员单位的职责,研究落实《办法》和《条例》的组织领导工作。
(2)召开贯彻《办法》和《条例》的全县酒类监管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具体工作。
(3)县委常委、副县长喻亚军发表电视讲话,重复播放时间在10天以上。
(4)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集中时间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和《办法》及我县开展酒类监管工作的重要工作情况。
(5)出动宣传车四辆,轮流到各乡镇,特别是县城区三乡一镇轮回宣传发动。
(6)张贴宣传资料,悬挂跨街横幅,下发《条例》和《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管理规范》禁令牌等内容的宣传手册,做到经营户每户一册。
(7)举办县、乡镇酒类管理员培训和经销商学习班。
2、申报发证阶段(11月份)
(1)规范申报发证程序,在县商务局设立阳光办证的公开栏,及时公布办证情况。(联系电话:7840368)
(2)县商务局、各乡镇切实做好上门发放宣传资料和手册,进一步摸清底子,掌握情况。
(3)县城范围内的所有酒类生产、酒类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至11月底)办理相关证件,玉潭镇及白马桥乡、城郊乡、历经铺乡的县城区办证率要达到 95%,其他乡镇办证率要达85%。愈期未办证者,一律不得经营酒品。
(4)全面开展清仓查库行动。为解决办证前经营者库存酒类产品,按照上级通知精神,清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与酒管部门监督抽查相结合,酒管部门对企业的自查结果进行监督抽查。各经营者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制清仓查库报告单,做到帐、单、实物相符。
3、检查评比阶段(12月中旬)
(1)县人民政府设立酒类监管工作。专项奖励,并在12月中旬对全县开展酒类监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结合省酒管办开展的湖南省酒类市场稽查的“酒旋风”行动,省酒管办开展的“湖南省放心酒工程”挂牌活动,对全县酒类生产、酒类批发和酒类零售的办证情况,进行乡镇与乡镇之间交叉方法的地毯检查。对历年来诚实守信,群众反映好,这次又积极配合,带头办证的企业,由县人民政府授予“宁乡县放心酒工程示范店”称号。成效卓著的报请省市授予“湖南省或长沙市放心酒工程示范店”称号。对经营不规范、不按要求申请办证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拒不接受批评教育,拒绝办证的个别经营者,要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爆光,并由县酒管办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实行关门停业整改。
(3)开展酒类市场稽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县酒管办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酒类市场进行稽查,会同公安、工商、技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联合执法,稽查是一项常年性工作,对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无溯源记录、经销假冒伪劣酒品、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按《办法》、《条例》进行处罚。使我县酒类市场经营秩序日趋规范,建立良性竞争的酒类市场秩序。
(4)支持地方酒业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青岛啤酒”在我县的生产基地、“千壶客”酒业有限公司、“作麻子谷酒厂” 、“健和”酒业等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出谋划策,提高我县酒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强化措施
1、明确职责。办证工作和清仓查库工作任务实行四落实:即落实到乡镇、到单位、到工作组、到工作人员。
2、健全制度。坚持办证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标准办证、符合条件的及时办证,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办证,杜绝办理人情证、关系证。
3、严肃纪律。县酒管办工作人员在办证期间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要加班加点,不得随意请假,酒类经营户应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相关工作。
4、酒类监管工作实行责任制和100分制考核办法,其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年终考核范围,实行奖罚兑现。
同志们,依法治酒,贯彻实施《办法》和《条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的周密细致,需要我们的高度负责。请大家对照全县酒类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具体落实,为促进宁乡经济有序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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