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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投资评审中心招考7名工作人员公告
2006-08-08 09:33  文章来源: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为了强化财政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使用效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长沙市宁乡县投资评审中心(宁乡县财政局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7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好,原则性强。
2、身体健康。
3、工程类,年龄为3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国家注册工程造价师执业资格的,年龄40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实施步骤 
    本次考试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与考核、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
招考公告在《湖南人才网》、宁乡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宁乡教育门户网、《今日宁乡》、宁乡电视台发布,同时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地点:设宁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环路县粮食局旁),咨询电话:0731-7899568、0731-7881408。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单位证明、资格证原件和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考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整录用计划数。 
  3、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6年8月18日。笔试内容以工程造价专业为主。
  4、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6年8月19日。面试工作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 面试考官从专业考官库中抽选人员组成。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5、考核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另定。
考核工作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如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从考核合格对象中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实施)。体检不合格人员依次递补,为了保证招考人员素质和考录工作的时效性,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7、公示 
  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8、试用
考核合格人选实行试用期,试用6个月。
  四、管理及待遇
试用期合格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聘三年,实行人事代理制。具有国家注册工程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年薪保底3.5万元,其他人员待遇从优;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保险待遇。聘用三年期满后,原单位属县内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聘用制人员除外)经考核合格,报请县人事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五、工作要求 
  招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做到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招考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对每个环节的结果张榜公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考试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宁 乡 县 人 事 局
                                                                                   宁 乡 县 财 政 局
                                                                                      200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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